“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新思路,更加注重引导国内企业提高主动性、有效地协调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活动,并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能力,进行“再创新”,从而取得行业竞争和技术发展的领先地位。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五年内,我国工业企业消化吸收引入技术的经费从2002年的25.7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81.9亿元,企业自身研发经费也从560.2亿元增长至1630.2亿元,国际技术转移逐步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向发展。
此外,全球化进程带动了国际创新要素的流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研发活动的国际化也促进了技术在中国的扩散,更加便利了中国企业吸收学习先进技术。中国最早的国外技术研发机构诞生于90年代末,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研发投资。根据2001年的《世界投资报告》数据显示,全球500强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各类研发中心超过100个、投资项目超过2000个,包括微软、杜邦、通用汽车、西门子、摩托罗拉等行业领军企业。中国不再仅被作为目标市场和廉价劳动力的提供方,而是被视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一部分,技术的国际流动日趋明显。
2006年,《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两份重要文件发布,强调要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转移,如何提高技术转移效率得到关注。2007年的《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以及2008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颁布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进一步为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支持。这一时期,国内一方面通过对国外技术转移实践与国内技术转移模式机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另一方面开始了对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研究,进一步促进中介机构在技术转移中发挥作用。国内各类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领域国家科技计划等先后建立和运行,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了可靠保证。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我国技术转移的基础构架基本建立,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规模和成效前所未有。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有各类技术卖方机构26,863家,签订技术合同282,242项,成交金额6,437.07亿元;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105家,生产总值52,222.2亿元,同时国家高新区内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739家;科技企业加速器184家;生产力促进中心175个;技术转移机构441个;各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04个。在国家战略和政策指导下,全国各省(区、市)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进力度,2011年南京出台国内第一个促进技术转移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自此各地纷纷出台技术转移法规,为因地制宜进行技术转移提供参考,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模扩大和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