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新时期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重要路径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中央、地方和各类创新主体均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例如在各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均进一步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如北京市提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通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绿色通道” ;上海市提出“加快构建顺畅高效的技术创新和转移转化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广东省提出“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江苏省提出“完善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省级中试孵化母基金,完善中试保障和运行机制”;浙江省提出“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建设全球技术转移枢纽”等。
然而,虽然各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关注热度居高不下,且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提升,但其中存在两个顶层问题值得警惕:
一是重“术”远超重“道”,当前在体制机制改革中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讨论很多,围绕权益、评价、分配、交易渠道等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局性问题讨论偏少,过于集中对 “专利”化成果这一科技成果转化的局部问题的讨论,导致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本质认识仍有很大不足。
二是重“显示度”远超重“实效度”,重“表”轻“里”,存在过热与急功近利倾向,虽然重视热度持续高涨有利于加快改革步伐,但是持续“过热”也容易产生用力过猛、投入过度、重复低效、虚假繁荣等问题,急功近利则会导致片面追求显示度高的成效,而忽视低显示度有长远效益的工作,例如过度关注专利转让数量和收入、而对未产生直接收益的知识溢出成效重视不足等。
第一个成功案例是Cohen-Boyer专利转化案例。
Feldman等(2007)介绍了Cohen-Boyer专利(‘Process for producing biologically functional molecular chimeras’ (US4237224),斯坦福大学1974年申请,1980年授权)技术转移的成功案例,是DNA重组技术专利(rDNA),该专利技术成功转移(许可给468个企业),快速推进了相应技术发展和运用。该专利技术转移起始于发明人给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