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注重长期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应更注重长期导向,树立“久久为功”思想,关注知识转移的长期综合效果,不过度受一朝一夕的所谓“有显示度”指标所牵绊。
三是不忘初心。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需要以高校、科研院所的核心使命为根本,人才培养、知识创造、社会服务等为高校、科研院所使命,均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公益”事业,因而不应过度追求“创收”。如上述两个成功案例所示,在斯坦福Cohen-Boyer关于rDNA专利技术转让中,如果短期内过度追求收入很可能会限制该技术扩散范围和速度,影响技术的社会价值发挥和(或)产生技术危害。在MEMS专利技术转让中,如果过度强调收入,可能导致与Sensor Technologies公司的合作受冲击,从而影响该公司对高校的知识反向溢出,可能造成该大学本地MEMS相关创新创业及产业集群兴起存在困难。
其次,在路径上,科技成果转化要坚持正式和非正式渠道并重,促进综合效果趋向最佳。
一是从正式转移渠道看,专利许可只是科技成果转化中最显性的部分,容易被过度重视,但其总体贡献并非想象的那么大,而技术开发、咨询等服务活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扮演的角色更需要高度重视。在上述两个成功案例中技术咨询活动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从非正式渠道看,知识溢出才是科技成果转化核心驱动力。校企合作实验室是重要知识溢出平台,其知识溢出是双向的,不仅高校向企业以正式或非正式途径产生知识溢出,企业也可以向实验室溢出知识,促进实验室能力提升。在校企合作实验室的知识溢出中,产品化能力和开放性是高校校企合作实验室促进知识溢出的两个关键,拥有产品化能力的实验室中,具有产品试制平台,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无缝衔接,有助于基于创新技术的创意得到快速验证;开放性拓宽了实验室知识溢出的范围。
因此,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知识转移工作,需要以知识转移理念为指导,其成效不仅体现在专利成果许可转让,也体现在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之中,更体现在广泛存在的知识溢出之中。当前,需要重塑科技成果转化的综合评价体系,不宜以偏概全仅用专利成果转让数量和(或)金额来评判,研究机构也应树立“久久为功”的长期导向,既要抓专利转让和技术咨询,也要抓知识转移和溢出。
当前,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既要重“道“又要重”术“,关键是构建高质量知识供给和高质量知识需求的有效匹配体系。本文所述两个典型成功案例,均是基础性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