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ceo@lianyun.wang
目前应用较为普遍的模式主要有发起组建股份制企业、联合兴办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生产、技术转让、自我转化等几种模式。
1、发起组建股份制企业模式
是指以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为摹股或集资的主体向社会定向或公开摹集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的资金,按股份制企业的要求进行组织和运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可筹集较大数量的资金;
2)参与合作的企业或单位较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作企业需在5家以上;
3)出资各方通过企业股东大会行使其权力,各主要出资方参加企业董事会,企业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经营班子(除主要技术人员外)原则上在社会公开招聘;
4)各出资方按在股份公司所占股份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5)技术提供方需向股份制企业移交全部技术。
1.1优点 :
1)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筹集到较多的资金;
2)企业组织结构和监督机制比较完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活动受单个出资方(股东)的影响较小;
3)后续产品的开发有一定保障;
4)可在较大范围化解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的高风险。
1.2缺点 :
1)发起和策划过程比较复杂发起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
2)需较多出资方同时响应成功的比例较低;
3)对高新技术项目本身的要求较高,一般要求高新技术项目是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市场前景明显、已完成中试或小批量生产的大型高新技术项目。
2、联合兴办有限责任公司模式
是指技术提供方以技术作价为主要出资方式与其它出资企业或单位联合兴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对资金无严格的要求,当然有下限;
2)合作的企业数量在两家以上;
3)合作各方派人参与企业的决策机构和经营机构对企业实施共同经营和管理;
4)合作各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股份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企业亏损;
5) 技术提供方需向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全部技术。
2.1优点 :
1)兴办过程比较简单,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2)项目和投资可大可小;
3)可综合发挥技术提供方的技术优势和出资合作方的经营管理和市场优势;
4)后续产品的开发有一定的保证。
2.2缺点 :
1)公司经营班子一般由各股东单位派出给经营班子的团结和协作带来一定困难,严重时常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 各股东对公司的要求各有不同,股东对公司的不同要求常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3)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时不完全一致,如公司希望有较多积累以便有强有力的发展势头而个别股东则经常要求公司有较多的短期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