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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基础研究是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要条件,对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具有基础性、持久性作用。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已进入“无人区”,与此同时,国际创新竞争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更多研究深入到基础层,这对加强基础研究提出更高要求。为此,要从国家战略需求出发,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进行持续性攻关。要强化基础研究系统部署,完善学科设置,加强对关键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超前部署,强化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
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首先,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研发及产业化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需求对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市场需求共同开展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活动,从源头上助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各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联合体,通过转让、并购、合作研发、参股、产权买断等方式,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其次,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信息渠道畅通、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活动有序的技术交易市场,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技术交易市场运行。完善全国技术交易信息发布机制,依法推动技术交易、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再次,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机制。鼓励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专业化评价活动。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评价人员培养机制,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专业化评价活动。最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环节。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引入风险投资方,运用市场的力量强化中试环节,加强同企业技术和产品的对接,促进更多原始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推进开放性创新,借助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首先,进一步加强对外国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引进,鼓励它们与我国企业、高校及研发机构结成创新联合体,进行合作研发。其次,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和全球创新网络,围绕国际产业链关键环节与重要节点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研发。通过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创新,实现技术成果共享、知识溢出与创新能力提升。最后,加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开放力度,鼓励国际科研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通过建立国际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研究。当然,我国的开放性创新绝不是一味地追求开放,更不是为开放而开放,而应着眼于借助全球创新资源,实现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在实施开放式创新过程中,既要避免因为过度开放而导致的核心创新能力缺失和“卡脖子”问题,又要防止因过度强调自主而丧失对全球创新网络、创新资源的利用。